确认

招生就业工作室


  1.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,制订学校招生简章以及相关管理规定、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。

  2.研究、论证、汇总、编制、报批学校各类招生计划及编制年度招生计划。

  3.开展招生宣传工作,编印、寄发相关宣传材料;举办招生宣传活动;参加各类招生咨询活动并接待各种招生咨询考察。

  4.负责招生录取工作。

  5.负责录取信息发布、新生名册汇总、归档工作。

  6.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新生报到注册工作;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;负责新生各类数据统计分析工作;负责年度招生工作总结。

  7.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法规;负责制定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有关规定,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。

  8.负责毕业生生源统计、上报以及毕业生信息的处理工作;负责毕业生派遣、就业率上报和毕业生档案转递等工作。

  9.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教育,开展就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。

  10.负责对外宣传学校毕业生的工作,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,收集各种用人单位信息,开设院内毕业生人才市场,举办供需洽谈会;负责与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工作。

  11.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实习就业基地建设和扶持特困毕业生就业工作。

  12.会同教务科做好专业班级分班工作。

  13.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对接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。受学生科工作指导,业务工作独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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